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确保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高等学校实验室有序运行,为进一步提升省内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和谐稳定,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2021〕120号文件要求,东北音乐创新实验室积极组织开展了全方位全覆盖的安全自查工作。
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分三个阶段:
1.2021年4月进行自查自纠阶段。东北音乐创新实验室贺志凌主任按照要求进行部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定制安全检查与专项整治方案,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1)》,组织对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
2.2021年5月进行现场检查阶段。东北音乐创新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自查自纠报告中的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现场检查,根据整改意见,逐条整改落实。
3.2021年6月进行整改总结阶段。东北音乐创新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线上安全专项检查,按照《2021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要求,形成影音材料报送辽宁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