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戏剧影视学科研究中心智库(以下简称智库)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智库的辅助决策作用,根据研究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智库专家的资格认定、入选以及智库平台的设立和管理等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智库管理办公室依据本制度规定组建智库专家库,并负责对智库专家库运行实施管理。本中心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智库专家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入选智库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学术风尚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正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行业权威专家,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
(三)在戏剧影视学科专业领域拥有丰富的工作经历,在本行业或本专业有较深造诣,熟悉本行业或本专业的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四)对国家方针、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专业技术领域有关政策有全面和透彻的了解;
(五)热心参与智库发展建设工作及其所需的专业咨询建议。
(六)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能够承担相关工作。
第五条 智库由符合本制度第四条规定条件的专家组成,入库专家总人数不限。
第六条 智库专家人选采取公开招聘和邀请入库两种方式予以确定。智库专家包括外部聘用专家和本中心内部遴选的专家组成。入选智库的人员如在职的,需事先征得其所在单位同意。
第七条 对符合条件入选智库的专家名录,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专家遴选确定后,进行学院内部公示,报院长办公会批准,由mg娱乐电子游戏官网颁发智库专家聘任证书,并由学院人事处签订顾问协议。
本中心负责每位入选专家档案的建立,详细记载智库专家的具体情况,包括专家级指导工作记录的资料,并按专业进行分类管理。mg娱乐电子游戏官网应当为专家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八条 智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本中心每年可补充符合资格条件的专家进入智库;并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每年对智库专家进行一次履职评估,对评估不适宜专家向学院人事处提出取消其入库专家资格的建议。
第九条 智库专家享受以下权利:
(一)接受学院聘用,担任智库专家成员,为本中心重大规划科研项目、学科发展、重大课题、重要决策事项等提供咨询与指导。对承办的咨询事项提出独立指导意见和咨询建议,不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干预;
(二)获得对本中心研究论证咨询项目服务的劳务报酬。
第十条 智库专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学院相关工作要求,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从学科发展建设出发,独立提出咨询意见、方案、结论,并就其意见承担责任;
(二)在咨询建议中积极配合提供有关资料;
(三)严格遵守保密的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学术成果和其他敏感不能公开的信息;
(四)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ー条 智库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由本中心予以核实后,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取消其入选智库专家资格,收回专家聘用证书,并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无正当理由承诺参加但没有参加智库活动达三次的;
(二)工作严重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三)泄露学术成果以及其他依法不能公开的信息的;
(四)收受他人财物或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影响职责履行的;
(五)由于健康等原因,不能胜任智库专家工作;
(六)触犯国家法律,被追究法律责任等。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戏剧影视学科发展中心智库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