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的激励导向作用,对在大学期间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给予表彰,激励学生勤奋学习,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评选辽宁省普通高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辽教函〔2020〕450号)文件要求,现将mg电子官网评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1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各院(系)按2021届毕业生人数的3%评选,毕业生总人数不足20人的院(系)可推选1人。
三、评选条件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优秀、行为文明,诚信意识较强、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3.学习勤奋刻苦,学业成绩优秀;有健康的体质及心理素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等级以上。
4.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良好的工作实绩。
5.在校期间必须获得过校级以上(含校级)荣誉,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或作出突出贡献。
6.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国家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在辽宁省就业创业,服务于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7.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崇尚创新的价值取向和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荣获省级以上创业奖项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在科技创新方面,在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奖项、国家级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8.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满足毕业和评选条件的,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需提供本人《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9.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事迹且获得国家、省、市级表彰的毕业生,可优先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不受评选指标限制。
四、评选办法和要求
1.各院(系)要充分认识评选省优秀毕业生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评选。
2.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广泛听取学生和教师的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自下而上进行推选,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严格按比例确定推荐名单,对拟推选出候选人名单,各院(系)须经党政联席会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报至学生处。
3.被推荐参评的毕业生要认真填写《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正反面打印,要求手动(黑色碳素笔)填写,字迹要清楚,不可涂抹,不得缺项;填写要实事求是,严禁弄虚作假;“主要事迹”栏内字数要求不少于500字,要求以第一人称写。
4.在科技创新、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突出事迹的毕业生,参评时须提供相关事迹材料或获奖证书(表彰证书、证明文件)等佐证材料;参军入伍退役后的毕业生,被评选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复印件。
5.各院(系)要仔细审核毕业生填报情况,将《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一式两份、《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册》(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需院(系)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我处.相关材料于12月15日将拟推荐学生名单报送至学生处。
6.推荐表填写要求:
学校:mg娱乐电子游戏官网
学历:本科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
主要事迹:不少于500字(以第一人称写)。
院系意见: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填写推荐意见,并签字盖院(系)公章,日期填写2020年12月15日。
五、省优秀毕业生的待遇
1.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由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装入毕业生档案,在《报到证》上注明“省优秀毕业生”字样。
3.省教育厅将通过辽宁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发布和宣传。
4.对不能按期毕业以及毕业离校前触犯法律或校规校纪的省级优秀毕业生,学校将收回其获奖证书和审批材料,并退回辽宁省教育厅,取消其相关称号。
联系人:张妍
学生处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