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5月结束的“辽宁省中小学生艺术展演”中,由我校教师于泳、胡天纵、李晓军指导的作品《抒情曲》荣获器乐类评选一等奖,潘黎指导的《踏莎行》荣获器乐类评选一等奖,潘伟华指导的《我和我的祖国》荣获器乐类评选二等奖,潘黎指导的《龙腾虎跃》荣获器乐类评选三等奖。
此次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是辽宁省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依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1]1号)要求而举办的一项常规展演活动。活动每三年举办一次,强调围绕“阳光下成长”主题,通过“校校办展演,人人都参与”的活动过程,全面展现新时代青少年学生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树立远大志向、培育美好心灵,勤学上进、志存高远、奋发成长的昂扬风采。展演活动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全省中小学共同参加,经过校级,县级,市级,省级展演四轮后评比产生奖项。以上老师所指导的作品,在本次比赛中脱颖而出,获得佳绩,为学校争得了荣誉,特此祝贺!
文 字:周健飞
编辑排版:韩建新
初审初校:韩建新
复审复校:张 明
终审终校:胡术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