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建工作报告制度,进一步推动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及省委教育工委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各基层党组织报送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报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关于加强高校党的政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建设情况。
2.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点》和学院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执行二级院(系)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和二级院(系)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党建工作保障,深入推进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3.落实本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辽宁省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细则(试行)》,开展“辽宁阳光校园”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4.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深化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实施“堡垒巩固工程”,深化“党员先锋工程”,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加强“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培育,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持续开展“一融双高”活动,推动党的基层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情况。
5.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师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话语权;健全完善工作机制,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实施党建带群建、做好群团组织和教代会、学代会工作情况,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等情况。
6.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半年重点工作。
二、报送要求
党建工作报告要实事求是,注重用数据、事实说话,防止虚、空、飘,文字不超过3000字。标题统一为“机关党委或××党总支/直属党支部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报告”字样。请于2023年6月27日前,将报告和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相关数据统计表电子版送至党委组织部邮箱sydwzzb@163.com。
联系人:谢晓宇
联系电话:13940403787(小号62309)
附件:2023年上半年党建工作相关数据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