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10日)
联系人:张蕾,联系电话:13840447828(62631)
申报要求: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可以申请青年项目。青年项目申请人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9年3月15日后出生)。申请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有关信息资料前,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以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吸收境外研究人员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全脱产博士后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文化和旅游部机关工作人员不能申请或者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申请。
二、202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10日)
联系人:张蕾,联系电话:13840447828(62631)
申报要求:(一)、首席专家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每个投标团队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二)、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三)、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项目。子课题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在本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项目,已担任2个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的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项目。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和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四)、首席专家对投标项目负统筹协调的首要责任,每年须举办至少2次核心人员(须含子课题负责人)研讨会或相关学术活动,首席专家及子课题负责人须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调整。
三、2023年度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高校思政专项)(申报时间:2024年2月22日—2024年3月1日)
联系人:张莹莹,联系电话:13555843990(62846)
申报条件:(一)、高校思政专项项目限高校专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以及党委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工作部(处、院)、团委等部门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政干部申报;(二)、申请人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违反上述规定者,视为违规申报,直接取消该申请项目的申报资格;(三)、青年项目申请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6年12月31后出生);(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辽宁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未结项的项目负责人;
2.同一研究课题(包括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课题)已获国家、教育部、省教育、科技、社科等部门立项的负责人。
四、征集“助力打赢攻坚之战 为打造辽宁新时代‘六地’提供法治保障”课题研究选题(申报时间:2024年2月24日—2024年3月15日)
联系人:尹丽宏,联系电话:13840035606(67592)
要求:选题建议突出政治引领,把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课题研究全过程;强化问题意识,坚持以课题研究成果推动解决工作难题,用理论研究成果赋能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学术价值,把理论成果转化为谋划工作的思路、促进工作的措施和推动发展的本领,切忌大而空、过于理论化。
五、关于“沈阳英雄城市塑造”课题(申报时间2024年2月25日,截止时间待定)
联系人:霍闽,联系电话:13804060210(62006)
申报要求:本次课题研究采取委托方式进行。结题成果为资政报告或理论文章仅限在《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等报刊上发表》。凡是有研究意愿并有一定研究基础的,可与市社科联进行联系,经双方沟通协商后,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予以立项。
科研处
2024年3月16日
文/李 璇
初审初校/李 璇
复审复校/田 丹
终审终校/贺志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