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9月25日,党委第二巡察组巡察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工作动员会召开。党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邹天伦、副组长章丹及巡察组其他成员、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马克思主义学院全体教职工列席会议。
会前,邹天伦主持召开与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邹天伦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院长兼党总支书记苏久青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邹天伦指出,开展巡察工作是学院党委按照“四个对照”的监督标准,紧扣“四个落实”的监督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具体举措,是营造良好学术生态、育人生态、干事状态,建设“清风沈音”的重要途径。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察定位,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认真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对照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全面政治体检。重点监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关于高等教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落实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情况,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和学院党委的工作要求得到贯彻落实,为推动学院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障。
苏久青表示,此次巡察是帮助我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重要契机,充分体现了学院党委对马克思主义学院事业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我们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肃认真的态度,积极配合,保证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推动巡察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全力协调配合,服从巡察组要求和安排,竭力保障巡察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抓好整改落实,以此次巡察为契机,把解决巡察反馈问题作为推动马克思主义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劲动力。四是严守政治纪律,对巡察组要求说明的问题或提供的材料,不回避、不隐瞒,如实反映实际情况,自觉接受巡察监督检查。
党委第二巡察组将在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2个月左右。巡察信访联系电话为024-23412251,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30-11:30,13:30-17:00;邮政信箱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党委第二巡察组(邮编110818);电子邮箱为xcb23412251@126.com,征求意见箱设在三好校区南琴房楼卫生所入口南侧。党委第二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18日17时。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党委第二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马克思主义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文 字:徐 航
照 片:韩 鹏
初审初校:徐 航
复审复校:丁 楠
终审终校:苏久青